宝的钱是分期还的,债务人从2月17直5月17日共计还款18212.2元,6月17日债务人跟我坦白借钱均还给了网贷公司,并承诺会卖房还款,期间我看他并没有赖账的意图,就选择相信他,没有采取法律手段,至8月24日,对方房产仍未售出,还我2000元,至2019年9月7日联系不上债务人,去他父母家里才知道其失踪了。其后通过其父母得知他不但跟我借了钱,跟单位同事借款约40W。所以他跟我借钱时隐瞒了真实的财务状况。想请问邵律师,我这情况能算借贷式诈骗吗?如果不算的话去法院起诉能找到他吗?找不到的话债务会怎么样,会由其父母承担吗?
请来电详询本律师。靖江律师戚桂刚,手机:18001426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