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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日报》戚律师经典案例“雇人装修致工人受伤, 到底谁之过?”
来源:靖江日报 作者:戚桂刚律师 时间:2016-06-09 点击次数:1511

《靖江日报》戚律师经典案例雇人装修致工人受伤, 到底谁之过?

    律师解析:以是“劳务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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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8日《靖江日报》报道(节选)

 (本报记者秦洁) 市民小张装修新房时,从网上买了一架衣架,请了个工人到家中安装,不料,工人摔伤骨折,小张为此支付了10万余元赔偿款。律师解析,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市民可通过签订合同或购买保险规避风险。

  网购衣架请人安装却发生意外,赔了10万余元

  一年前,小张购买新房后,开始张罗房屋装修。对于装修材料,大到家用电器、小到晾衣架,小张几经比较,还是觉得网购比较划算,均从网上购买。房屋装修接近尾声时,小张发现,还有一架网购的衣架未安装,就通过熟人介绍,请装修工老杨上门安装。老杨站在小张家的简易人字梯上装衣架时,梯子突然散架,老杨跌落在地面上受伤。

  小张赶忙将老杨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老杨左小腿胫骨和腓骨均骨折,腓骨总神经损伤。首次手术,医生为老杨在腿内放置了钢板,今年年初,取钢板的同时,又进行了补骨手术,医疗费共6万元。事发后,小张支付了医疗费4.2万元。老杨伤愈后,多次向小张索要赔偿。小张认为,是老杨不慎摔倒,自己补贴他4.2万元医疗费用,已经仁至义尽,拒绝再支付任何赔偿费用。老杨认为,自己受雇于小张干活,且是在小张家受伤,小张应该为此负责。双方就赔偿一事一直僵持不下。老杨多次到小张家索要赔偿,双方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多次报警,但仍未能解决问题。

  今年4月底,老杨将小张告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小张赔偿老杨因事故造成的医疗费、住院补助、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10.5万元,扣除之前已给付的4.2万元,还需支付6.3万元。

  雇佣具有资质人员、购买保险可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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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信义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戚桂刚分析,杨某在安装晾衣架过程中受伤,属于典型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这类案件,对应的法律关系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还是承揽合同纠纷,历来存在争议。按照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处理,原告需承担责任约30%,法院一般判决被告赔偿70%左右;但是按照承揽合同法律关系处理,原告承担责任约70%,法院一般判决被告赔偿30%左右。

  一般来说,承揽合同中,由承揽人自带工具,并且定作人一般不限制工作时间。而劳务合同中,接受劳务一方应当为提供劳务者提供工作的条件、设施以及工具,并且有固定的劳动时间。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从属关系,工作过程中,承揽人与定作人相对独立,承揽人并不受定作人的指挥。在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者劳动力的使用权是属于接受劳务一方的,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者之间有从属关系。因此可以界定,小张和老杨的纠纷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请人装修、打扫不可避免,户主该如何规避风险呢?律师建议,户主可以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购买产品,请具有资质的工人进行作业。如网购家用电器时,可以和品牌网上旗舰店约定好包运输、包安装,而请保洁员时,可以通过保洁公司雇人,这样,即便发生意外事故,也因由作业人所在公司负责。另外,户主还可以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来分散可能存在的风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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