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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日报》报道:涉嫌贩毒被刑拘男子,戚律师为其取保。
来源:靖江日报 作者:戚桂刚律师 时间:2016-06-09 点击次数:1597

《靖江日报》报道涉嫌贩毒被刑拘男子戚律师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靖江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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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1日《靖江日报》报道

原标题为代购毒品男子,涉嫌贩毒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秦洁)

如今,各种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早已司空见惯。近日市民小刘却因为帮朋友“代购”,将面临法律的制裁。男子小刘是名"瘾君子,虽然多次因吸毒被行政拘留,但他始终没能戒掉毒瘾。因为吸毒史较长,他有较为稳定的“货源”。一位“毒友”得知他能买到毒品,便央求他给自己买点"货"。经不住朋友的央求,在为自己购买毒品时,他给朋友也买了一些。近日,小刘吸毒再次被抓,民警发现他购买的毒品量较大,便讯问其毒品去处。在民警的追问下,小刘道出实情:自己帮朋友买了3.8克冰毒。事后,小刘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

我市信义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戚桂刚介绍,帮助他人购买毒品,即便是"亏本代购",仍属于贩卖、运输毒品。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贩卖、运输海洛因或者冰毒3克以下,量刑为三年埝下有期徒刑,7克以下的,量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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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律师辩护意见:

2016年4月29日,我市某某因涉嫌贩卖罪,被靖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靖江市看守所。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委托后,迅速与靖江市公安局承办该案件的派出所警官交涉,警方认为该嫌疑人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先对该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戚律师至靖江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见面后详细询问案情,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办案经验,戚律师认为:嫌疑人涉嫌贩卖毒品前后事实不能不清,证据尚不充分。关于本案的定性,嫌疑人收取他人费用,究竟是为他人代购毒品、还是代他人还款?有偿还提供毒品的证据唯一性与无偿提供毒品证据排他性之间存在疑点。2016年5月29日,嫌疑人在被刑拘在靖江市看守所30天后,靖江市公安局采纳了戚律师的辩护意见。当日,警方同意戚律师为嫌疑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通知靖江市看守所释放嫌疑人。




辩护律师作用:

 辩护律师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存在,让你在专业的公、检、法办案人员面前不至于处于绝对劣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局限于“青天大老爷啊”,“我比窦娥还冤啊”! 律师的存在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喊冤有了专业技术性保障。




靖江资深律师 /戚桂刚律师指导分析 /手机(微信) : 1800-142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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